(前略)……他們被控告,在這些控告中,完全沒有發現任何犯罪行為,也沒有發現任何違反人類法律的行為,除了這一點:他們在黎明前聚集,向某位基督(作為神)唱詩;至於姦淫或其他類似的罪行,在他們中間被視為非法,並受到徹底的禁止;除此之外,他們皆遵守共同的法律。對此,圖拉真(Trajanus)下令裁決:基督徒不應被搜捕;但若有人被舉報,則應受懲罰。這在某種程度上平息了迫害的火焰。 (中略)
關於這類法律的起源,有一項古老的法令,規定若未經元老院批准,任何人不得被皇帝封為神;正如馬爾庫斯·埃米利烏斯(Marcus Aemilius)對其神阿爾布爾努斯(Alburnus)所做的那樣。這也與我們的案件有關,因為在你們中間,神性是由人類的判斷來衡量的。如果神不合人的心意,祂就不能成為神。人必須對神表現得仁慈。因此,提庇留(Tiberius)在位時,基督的名號傳入了世間,當他從敘利亞巴勒斯坦得知了關於這神性的真理(因為他已從那裡得到了最初的啟示),便將此事提交給元老院,並附上他個人的贊同意見。元老院因為自己沒有親自審查,便拒絕了。凱撒(Caesar)堅持自己的立場,並威脅要懲罰那些控告基督徒的人。
查閱你們的記錄,你們會在那裡發現,尼祿(Nero)是第一個用凱撒的劍殘酷對待這教派的人,尤其是在羅馬。然而,我們以擁有這樣的迫害發起者為榮。因為凡知道他的人,都能明白,凡是被尼祿所定罪的,必是某種偉大的善。
多米提安(Domitianus)也曾嘗試過類似的事情,他是尼祿殘暴行徑的繼承者。但正如他是一個人,他輕易地停止了行動,甚至召回了那些他曾流放的人。